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实训及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 2025-01-31 08:00
| 智能多媒体录播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主要提供精品课程视频录制、微课程录制、慕课课程视频录制与其他视频的录制。教务处负责审核课程,实训中心负责录制及全面管理。该系统装备精良,环境要求高,需要使用者细致操作。为确保课程录制质量,保障系统设备性能完好,特制定本制度。一、智能多媒体录播教室的申请 1、智能多媒体录播教室是学校录制课堂教学实况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其它各类活动。 2、使用智能多媒体录播教室录制课程的教师,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手续: (1)2周以上学时的课程录制,请教师提前做好课程录制计划,并在课程录制的上学期向教务部提出录制申请(由教务部指定录制的课程除外),经审核通过后,由教务部统一排入下学期总课表。未排入总课表,临时需要录制2周以上学时的课程,视录播课室的使用情况决定能否安排。 (2)以节为单位的课程录制请提前一周与实训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安排确定录制时间。 3、录制课程需填写《实训室借用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师留存,一份交实训中心备案。 二、录播设备的使用 1、录制课程的教师需接受设备的操作培训,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处理。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教师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或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到别处使用。如违反规定而至使设备损坏的,要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录播课程结束后,教师不必关闭设备及电源。 4、对录制课程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录制前与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5、与录播课程的无关人员,上课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多媒体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