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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管理制度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实训及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 2025-02-01 08:00

    一、实训室由实训中心统一管理,由任课教师具体负责教学活动,按照学院教务处的教学计划安排使用。    二、进入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实训指导教师课前必须做好准备,检查仪器设备、材料是否完整,方可开始实训。      四、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严格组织教学活动。实训教学前,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训守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要讲明与本次实训有关的理论知识、实训方法、操作技术,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训。      五、学生要在课前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按照规定组别坐好,不允许私自调换位置;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实训指导教师有责任和义务经常对学生做好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维护实训室卫生的自觉性。有权对违反实训室卫生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六、自觉维护实训室卫生环境,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准带各种吃喝之物。      七、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爱护实训室的各种设施,禁止将教具或设备带离实训室,禁止乱涂乱画,如发现有意损坏者,按损坏物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处分。      八、实训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将各种教具及设备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九、任课教师授课后,要及时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保证实训室设备的安全。      十、以上规定,任课教师及所有学生都要自觉遵守,如发现违反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根据制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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